會計員、出納員在填寫記帳憑證、登記帳薄、編制報表時,通常使用約定俗成的下列會計符號: √——表示已記完帳或已核對。填在憑證金額右邊或帳頁余額右邊的格子內。 ¥——表示人民幣。已在金額前寫此符號的,金額后邊就不用寫“元”字。 @——表示單價。 △——表示復原。將原來書寫的數字劃紅線更正或文字更改后,發覺錯誤,即原寫的是對的,仍應恢復原來記載,便在被劃線的數字或被更改的文字下邊,用紅墨水寫此符號,每個數碼或文字下邊寫一個△,并在這筆數字或文字加符號處蓋小章。 #——表示編號的號碼。 Σ——表示多筆數目的合計,即總和。 ※——表示對某筆數字、文字另附說明。 責任編輯:可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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