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2號),《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3號)文件規定,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1523元,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將在2020年7月啟用新的繳費基數。
文章來源:杭州市社保管理服務中心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2號),《浙江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3號)文件規定,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1523元,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繼續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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